《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(2025年本)》修訂出臺
本報北京12月1日電 (記者劉志強)日前,經國務院同意,國家發展改革委修訂出臺《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(2025年本)》(以下簡稱《目錄(2025年本)》),報請國務院審定同意后發布實施,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。
對西部地區從事鼓勵類產業的企業減按15%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,是西部大開發的重要政策之一。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,近年來,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政策深入實施,取得了明顯成效。一是提振企業發展信心。2021年至2023年,通過實施目錄和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,西部地區共減免企業稅收超4000億元,有力支持了西部地區企業發展。二是促進產業轉型升級。通過鼓勵類產業政策,有針對性地激勵西部地區發展特色優勢產業和新興產業、未來產業,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,目前西部地區已經在電子信息、裝備制造、生物醫藥等領域形成9個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和5個先進制造業集群。三是推動西部地區經濟發展。近年來,西部地區經濟穩步增長,2023年地區生產總值增長5.5%、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增長6.1%,均居四大板塊之首,經濟總量和人均收入占全國水平的比重穩步提升。
目錄界定了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適用的產業范圍,是企業能否享受該政策的主要依據,也是引導西部地區產業發展方向的重要文件,上一版本是2020年本。此次修訂出臺的《目錄(2025年本)》,保持了原有結構框架和主要內容基本穩定。《目錄(2025年本)》的第一部分繼續援引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》中的鼓勵類產業和《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》,并明確以上目錄如修訂將按新修訂版本執行。第二部分繼續按西部地區12省(區、市)分列,在各省(區、市)現有條目基礎上適當增減和修改有關內容。修訂后,按省份分列的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共564條,相比2020年本凈增加29條、增幅5.4%,增加的條目主要集中在特色農牧、電子信息、資源精深加工、裝備制造等領域。